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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楚一,是个土匪,但我爹却并不这么认为。
鹅毛山巅的松涛裹着血腥味,寨门前歪斜的旗杆上挂着半截辽兵断臂,乌鸦啄食腐肉时溅落的血珠,正巧滴在我新磨的刀锋上——刀要磨得尖儿,老头子才能打胜仗!
老头子提着酒坛踹开聚义厅的门,络腮胡上还沾着生肉渣:"大丫!给老子记着——"他打了个响亮的酒嗝,"咱不是土匪!是替天行道的义军!"
我翻了个白眼,一个酒坛扔了过去,被晃晃悠悠的老头子给躲了过去。
透过聚义厅大敞四开的门可以清晰地看到,里面已经躺成了一片。
这个说话的老头子正是鹅毛山上的土匪头子,也是我爹,我简单而又富含深意的名字就是他给我起的。
他给我起这个名字,原是想彰显他老人家的雄姿,他想和母亲再给我生五六个弟弟妹妹,分别叫“楚一二三四五六七”。
可是我的母亲却在我出生后不久,就倒在了辽人的屠杀里。
专情的老头子没有再娶,反而带着乡里一同逃出来的乡勇,在鹅毛山落草为了寇。
我就是在老头子的起义斗争中长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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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辽人天生粗鄙,治理地方简单粗暴,对待汉人又横征暴敛,很多汉人走投无路,都投了鹅毛山,老头子的买卖也就越做越大,几年的时间就有了不到两千人的规模。
来投的人当中也不尽是年轻力壮的乡勇,老弱病残的也是不少,赵丰就是其中一个,他上山时才四岁。
“大丫姐!河里有金叶子!”
赵丰撅着沾满泥巴的屁股趴在溪边,鼻涕吊桥险些垂进水里。
我揪着他后领拎起来,四岁的小崽子轻得像只病猫:“再乱跑,信不信把你扔去喂狼?”
他缩着脖子递来块碎石,琉璃似的反光晃得人眼疼。
我嗤笑着将石头砸碎,碎渣里露出点铜绿——分明是辽兵盔甲的残片。
"这是辽狗的盔甲片。"我甩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