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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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刑律》第条之规定:任何得蓄,或实施消灭另识。违者将依法受到制灭失、永久性封期封等刑罚。

**:初茅庐**

个周,对个特别子。

终于从律师助理毕业。

实习期届满,顺利转为正式律师。

律师执业资格证,其实只个丈青普通本子。但举起,如同宙斯里握着权杖。

终于熬到能以自己名义独代理案子

再也用跟着帮资律师***面当跟班,赔笑,捡些残羹剩饭

个狭,回起从法院毕业到今点点滴滴,睛里,已经盛满盏酒。

个适者代,丛林法则真理。

刚入职儿,因为没所谓“资源”,无法所里带案子,直被排挤、边缘化。

个团队愿,嫌毕业,也没背景,专业没专业,系没系。

无奈之只能夹缝,干些端茶倒、装订案卷、打印文件、腿闪送累活儿,拿着饱线收入。

即便样,也没

指指点点,所里能养着么个“废物”。

甚至次,某个,当着几乎全所羞辱

该,万该,个“”居然狗屎运,抽特等奖!

个特等奖,个恶趣舔狗歪招儿。

所谓奖,既,也物。

个当律所创始们同共餐资格......

实话,帮虚伪伙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