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穿书了,穿成一个非常漂亮的路人甲。
这本书,是我最爱的一本言情小说。
里面的男主秦偃,也是我最想扇巴掌跪求作者写死他的角色。
没其他的原因,单纯就是觉得他过于优秀了些,优秀的有些不真实,我不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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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巧不巧,我恰好就穿成了秦偃的妹妹,GANG!
这下好了,不需要求助作者了,我自己动手就好。
“你在做什么?”
靠,原著中这厮一般不是不回家的吗?
我像被抓包的小偷一样,手心冒汗,紧张的看向正推开门打算进入房间的秦偃。
我能干什么?
我还什么都没干呢?
但人就是这样,往往有贼心没贼胆。
我试图进入角色,捏着手指,强壮镇定的开口:“哥,那个,你下班了?”
秦偃走向前来,我极力抑制住自己想要后退的脚步。
他,应该不至于因为我擅闯他的房间,就动手打人吧?
“这是什么?”
他越过我,用目光指着地上被我乱翻一通的东西。
那是他后面与女主剧情发展很重要的东西,好像是小时候写得情书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。
我要做的就是找到它,然后毁了它。
让我比较心仪的男二上位。
但是眼下。
“我,”我打算破罐子破摔,“哥,如果我说,我进来时,这些东西正好掉了出来,散落了一地,你会信吗?”
“你信吗?”
秦偃好笑的看着我,我心虚的偷瞄他时,正好和他目光相撞。
连躲都来不及。
秦偃仿佛有些失去耐心,他伸手扯了扯领带。
正是此时,我瞅准机会,就打算开溜。
出师不利,还是准备的太仓促了。
我需要时间先好好谋划谋划。
谁知秦偃压根不给我这个机会,伸出一只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