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章
妈妈被称为选娘。
仅凭之力,就搅所婚配偶。
婚姻亦如此。
每当青肿婚,都被妈妈拖拽着民政局。
用尽各种段,就肯放婚。
当跟界疯狂吹捧自己婚姻美满女儿,从而成为个全国名网。
被丈夫被打窍流血、暴至。
再睁,又回到跟丈夫婚。
······
从浑剧痛痛苦。
里似乎还能到丈夫妈妈恶丑陋嘴。
熟悉音突然唤回神智:
“能能?非得吵着闹着婚?!”
腕处传股巨力。
睁,万分熟悉景,无数次午夜回——
瘸着腿,被丈夫杨文昌拖拽着。
也许因为,没像样拖拽着。
着丈夫,恍然如。
命运字。
世个候,被丈夫打瘸腿,终于磕到婚愿。
到民政局里,妈妈见们,剧变。
此正接受台对选娘采访:
“别,女儿活就分幸福美满!”
“婚姻就女包容男,经义。”
“现些就太过急躁,点苦都!吵点架就拼命婚。”
转见,剧变。
着滑稽幕,却忍嗤笑:
真酣畅淋漓打。
世受亲桎梏,每次婚脱暴狱——
就被妈妈变着样劝回。
至今,仍记得跟民政局拉扯些话语:
“婚!么办?现名正呢,别添!”
“暴?结婚帆顺?!打亲,骂!就能忍忍?”